【圆明网】江苏省连云港市法轮功学员张学芹,今年五十二岁,系海州区南城镇西山跟村民,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下午在向世人散发真相资料、劝三退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宁海派出所警察绑架。近日得知,张学芹已被判刑三年,上诉后被连云港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张学芹遭绑架后,被移交至海州区公安分局。当晚,项警官、匡警官带领多名警察闯入她家中,不分青红皂白,翻箱倒柜,把好端端的家折腾的一片狼藉,强行搜走私人物品数十件,随后张学芹被非法关押到连云港市看守所。
一、遭秘密非法判刑
五月三日,张学芹被海州公安分局非法逮捕。警察又勾结海州区检察院于八月非法起诉至海州区法院,海州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法院私自指定律师所谓公开开庭。海州区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非法炮制出(2016)苏0706刑初615号刑事判决,非法判处张学芹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没收所有扣押的私人物品。
张学芹这一不服判决,决意上诉。原本想靠欺、瞒、骗这个老实巴交的农妇和其家人的海州区法院(也包括公安和检察院)不得不通知家人聘请律师了。直到此时,张学芹的女儿、丈夫才知道自己的母亲、妻子被判了刑了。
二、家人要见人遭公检法人员推诿
在此之前,张学芹的女儿打电话找负责这个案件的海州区公安分局项警官、匡警官要求会见,遭严词警告要她们在家等消息,并说:有情况检察院会找你们的。等不到检察院消息就去询问,检察院推说:不知道,要听消息还是找公安;复又找到项警官,项警官叫她们再在家里等。等不来消息,女儿着急,又找到匡警官,匡警官说:案子不属于我们管了,交检察院了。再找到检察院,检察院告诉她们:案子已经移交到法院了,不属于检察院管了,到法院听消息;来到法院,法院的人说:案件还没有移交过来,在家等候。
这一等就等到了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听到了张学芹被法院冤判三年的消息。情急之下,张学芹女儿电话找到匡警官质问:“为什么偷偷开庭就判了呢?怎么不通知我们参加?!”那边匡警官阴阳怪气的说:“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通知家里人参加吧?说不定是你母亲不愿意叫你们参加呢,具体我们也搞不清楚。你们就不要想着找政府的毛病了,你们找不到的,哈哈哈(笑),我们也没办法呀。”
三、上诉遭非法维持原判
现在张学芹要上诉,聘请律师,丈夫、女儿全家人都支持!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上午,张学芹女儿和律师一同来到看守所,律师会见了张学芹(其女儿不被允许会见,家人也一直没有会见过张学芹)。
三月三十日下午,律师来到连云港中级法院,没见到法官;通电话得知:案件还没有转过来,要律师等法院电话通知;其后,律师将辩护材料邮寄给了法官(律师是广东省的)。
五月三日,律师接法院通知:案件已到中级法院。律师即赶到连云港。
五月四日上午,律师会见了法官。之后,律师(张学芹的女儿随同律师同往中院的)与张学芹的女儿到看守所看望了张学芹。律师说: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上诉案,我们只能在家等候法院通知;我也要离开连云港了。直到此时,别离一年多的张学芹母女才得以相见;其女儿也是这时才看到其母在海州区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六月六日,看守所打电话给张学芹女儿,说:张学芹想见律师。随即,其女儿电话联系了律师,律师在电话中说:“六月五日已接到法院电话,说维持原判。估计你母亲也是要给我讲此事,既然已经判决了,见不见都一样。”律师没有过来。
六月七日,律师给张学芹女儿来电话说:他已经收到连云港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通知书了。维持原判。
六月十四日,张学芹女儿收到律师寄来的: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苏07刑终155。
从判决书上看到,判决书前后自相矛盾,疑点重重。现照抄一段判词:“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但原判决适用已经废止的《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关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系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依法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关办理组织。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七)项。第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判决如下:(维持原判,内容略)
审判长 倪洁
审判员 黄宇
审判员 张清磊
书记员 焦瑶洁
既然“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那么为什么后面还有个“但”字呢?但什么呢?!但原判决适用已经废止的《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关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系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依法予以纠正。”试问:适用法律(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伪法律)错误,那么判决结果还不错误?岂有此理!真正是:海州区法院糊涂法官适用废止法律(不具法律效力的伪法律)糊涂判忠厚农妇三年冤狱;连云港市中级法院荒唐法官纠正废止法律(不具法律效力的伪法律)却不纠正糊涂判决,维持原判。枉法!滥法!!
张冠李戴,指鹿为马,执法人玩弄法律到了这个地步,已是千夫所指了。陷害的又是修佛修道的大法弟子,实在是令天地难容!然而,修炼人是修善讲慈悲的,最后还是要奉劝一句:从今天起,从现在起,悬崖勒马,痛改前非;择良而居,从善而行。尽快到大法弟子那儿听真相,那是挽救你们的唯一希望!切切不可执迷不悟,自绝退路,自掘坟墓。那样不仅葬送了自己,还殃及了亲人、家人!
四、关于张学芹的一些情况
张学芹于一九九八年四月开始修炼大法,修炼时间不长,她严重的尿道炎、膀胱炎并伴有尿出血、尿不出等多发性疾病在不知不觉中好了,这一好近二十年来与医院断绝交往,没吃过一粒药。
原先性格内向、孤僻、只会生闷气的张学芹也变得开朗阳光了。她按真、善、忍宇宙根本特性坚定实修,处处为别人着想。先前为蝇头小利与哥嫂争吵,被打的脾脏破裂,修炼后知晓其中因缘,主动上门道歉,妯娌和好。是凡和她相处交往的人都称赞张学芹忠厚诚实,宽人严己,是个少有的大好人。她说:“以前我才不呢,这都是我修炼大法得到的。”
家里盖房子,她在无意中触到了裸露的高压电线,高压电线粘在手上甩不掉,拉不开,紧急中她想到自己是修炼人,有师父保护,电线自动落地。不仅是她,就是还没有修炼的丈夫,水泥板块砸到头上,也安然无恙。十多年来孩子们连个头痛脑热的都没有,一家人沐浴在佛恩浩荡里。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张学芹弘扬法轮大法,坚定修炼被当地非法关进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五年十月,在云台山旅游区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十五天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张学芹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寄去了刑事诉江状。
附相关人员电话、手机号码及地址:
海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侯亚茹:0518-85571562
海州区法院刑二庭庭长陈利东:13016906200
连云港市“610”办公室
卢同领:15905139822
姜宏远:13905132355
孙根才:15861236225
佘志勤:13675290036
张东:13851265130
乔延平:13905131677
许新海:15861237766
武心亮:15861236238
陈士洋:15861236228
周福堂:15861236229
张启光:15861236230
连云港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吕宏韬:13805133832
朱凤清:13505136899
杨思杭:15861237099
江海涛:13905130189
张孔泉:15861238915
宋岩:15861236172
黄辉:13705132090
刘曙东:13805135866
连云港市公安局维稳办
丁维永:15861239777
陈士海:15861236088
刘连山:15861230086
周勇:13815662345
夏绍军:15950736898
钱光玉:15861236226
成家伟:13912162288
程勇:13812345988
连云港市公安局新浦分局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中路2号,邮编:222000
局长孙晓兵:15805129999
政委赵斯斌:15861237666
副局长路涛:15861236598
副局长李波浪:13905133573
副局长徐德刚:15861238277
纪委书记张兵:15861239090
孙健:15861238123
杨健:15861236333
杨军:13905130586
新浦区国保大队
大队长李俊华:13605132158
教导员孔杰:13961372800
徐健:15861237880
薛松:15861237887
卢发春:13775588160
马丙勇:15861233788
李兴君:15861237011
侍贞宇:15861237129
熊新霞:15861237885
惠春来:15861237886
张甜:15150900527
祝景平:15861237907
徐茜:15861238440
张永玲:1586123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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